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琅琊区隶属于安徽省滁州市,因滁州境内琅琊山及原琅琊乡而取名琅琊区,1993年1月18日成立。位于安徽省东部,长江下游北岸,滁州市境东南部,东南距南京市约50公里,西距省会合肥市约100公里。全区面积180.79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31万,截至2013年底,辖10个区直管社区和省级琅琊经济开发区。区境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, 年平均气温15.2摄氏度,空气质量常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主要景点有琅琊山风景区、醉翁亭、丰乐亭、西涧湖、清流河等。琅琊区是“长江三角洲城市群”成员城市,“南京都市圈”核心区之一,国家级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”的桥头堡和第一站。